(仅供参考)
甲方 名称:深圳市XXXX有限公司 法人:XXX 地址:深圳市XXXX百汇大厦XXXX栋 电话:0755 – XXXX XXXX 传真:0755 – XXXX XXXX |
| 乙方 姓名:XXX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身份证地址:XX省XX市XX路XX号XX大厦XXX室 现住址:深圳市XX区XX路XX号XX大厦XXX室 联系电话:XXXXXXXXX |
甲、乙双方声明:在签订本协议之前,已经仔细阅读过本协议的各条款,了解其法律含义,并出于本意接受。为发展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的事业,实现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价值的和谐发展,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 本协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和有利激励、促进创新的原则。
2. 本协议不影响乙方原有的工资、奖金等薪酬福利。
3. 本协议有效期限为1年。20XX 年 01 月 01 日起至 20XX 年 12 月 31 日止。
4. 乙方所获应激励分红股数为 XX股。
5. 乙方实际获得的激励分红股数由其各项考核指标的结果而决定。
6. 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包括:价值观、公司整体业绩、部门业绩、自律、品德、内部客户服务意识,以上六个指标同时考核,任何一个指标不达标,自动丧失激励资格。具体内容如下:
No. | 考核项目 | 考核标准 |
(1) | 应激励额度 | X股 |
(2) | 公司指标考核 | 公司全年销售额为XXX万元 评分标准: |
(3) | 部门指标考核 | 部门业绩为XXX万元 评分标准: |
(4) | 实际激励额度 | 在没有违反一票否决制的前提下等于(1) X (2) X (3) |
7. 分红发放比例及时间:20XX 年1月1日前发放其应分红奖金的70%,20XX 年12月31日前发放剩余分红比例30%。
8.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凡发生下列事由(包括但不限于),自情况核实之日起即丧失激励资格、考核资格、取消剩余分红,情节严重的,公司依法追究其赔偿责任并有权给予行政处分,行政处分包括但不限于停止参与公司一切激励计划、取消职位资格甚至除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 因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违背职业道德、失职渎职等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而导致的降职;
(2) 公司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乙方在任职期间,由于受贿索贿、贪污盗窃、泄漏公司经营和技术秘密、损害公司声誉等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3) 开设相同或相近的业务公司;
(4) 自行离职或被公司辞退;
(5) 伤残、丧失行为能力、死亡;
(6) 违反公司章程、公司管理制度、保密制度等其他行为;
(7)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被刑事处罚的其他行为。
9. 乙方根据相关税务法律的有关规定承担与本协议相关的纳税义务,由公司代付代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