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供参考)

 

甲方

姓名:XXX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身份证地址:XXXXXXXXXX大厦XXX

现住址:深圳市XXXXXXX大厦XX

联系电话:XXXXXXXXX

 

乙方

姓名:XXX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身份证地址:XXXXXXXXXX大厦XXX

现住址:深圳市XXXXXXXX大厦XX

联系电话:XXXXXXXXX

 

甲、乙双方声明: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已经仔细阅读过《XXXX有限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制度》与本合同的各条款,了解其法律含义,并出于本意接受。为发展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的事业,实现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价值的和谐发展,根据《XXXX有限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 本协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和有利激励、促进创新的原则。

2. 本协议不影响乙方原有的工资、奖金等薪酬福利。

3. 本协议有效期限为5年。

4. 该计划中,甲方向乙方赠予________股分红股。签约当日公司的股份总数等同于注册资本数额,即__________股。

5. 乙方持有的分红股每年分红一次,分红时间为每年年报正式公布后的30个自然日内。具体的分配办法由董事会按照规定执行。

6. 乙方不得将所授予的分红股用于转让、出售、交换、背书、记账、抵押、偿还债务等。

7. 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以前,当发生送股、转增股份、配股、转增和增发新股等影响公司股本的行为时,董事会有权决定乙方的分红股是否按照股本变动的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8.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退出某(退出包括辞职、自动离职或被公司除名、辞退、开除,劳动合同期满后未续约等),其所获分红股自动失效。

9. 乙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乙方获得的分红股:

(1) 乙方因严重失职、渎职或因此被判定任何刑事责任的;

(2) 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的;

(3) 公司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乙方在任职期间,由于受贿索贿、贪污盗窃、泄漏公司经营和技术秘密、损害公司声誉等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10. 甲乙双方根据相关税务法律的有关规定承担与本协议相关的纳税义务。

11. 本协议不影响公司根据发展需要做出资本调整、合并、分立、发行可转换债券、企业解散或破产、资产出售或购买、业务转让或吸收以及公司其它合法行为。

12. 公司准备发行股票并上市或有其他重大融资安排时,乙方同意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董事会的决定,由公司董事会对其所持有的分红股进行处理。

13. 本协议是公司内部管理行为。甲乙双方签定协议并不意味着乙方同时获得公司对其持续雇佣的任何承诺。乙方与本公司的劳动关系,依照《劳动法》以及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办理。

14. 本合同是《XXXX有限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制度》的附件合同。本合同未尽事宜,根据《XXXX有限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制度》进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