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名称:深圳市XXXX有限公司

法人:XXX

地址:深圳市XXXX京基100XXXX

电话:0755  XXXX XXXX

传真:0755  XXXX XXXX

          

乙方

姓名:XXX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身份证地址:XXXXXXXXXX大厦XXX

现住址:深圳市XXXXXXXX大厦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

 

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将其所持XXXXXXX公司(下称“目标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之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使各方遵照执行。

一、转让标的

甲方向乙方转让的标的为:甲方合法持有目标公司*%的股权。


二、各方的陈述与保证

1、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1)甲方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法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

2)甲方为目标公司的股东,合法持有该公司____%的股权;

3)甲方承诺本次向乙方转让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未向任何第三人设置担保、质押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权益,亦未受到来自司法部门的任何限制;

4)甲方承诺其本次向乙方转让股权事宜已得到其有权决策机构的批准;

5)甲方承诺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有关的股权转让过户手续;在有关手续办理完毕之前,甲方不得处置目标公司的任何资产,并不得以目标公司的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抵押;

6)甲方确认在本合同签订前,目标公司及其自身向乙方作出的有关目标公司的法人资格、合法经营及合法存续状况、资产权属及债权债务状况、税收、诉讼与仲裁情况,以及其他纠纷或可能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的事件或因素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的虚假、不实、隐瞒,并愿意承担目标公司及其自身披露不当所引致的任何法律责任。

2、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1)乙方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法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

2)乙方对本次受让甲方转让目标公司*%股权的行为已得到了有权机构的批准,并对目标公司的基本状况有所了解;

3)乙方保证其具有支付本次股权转让价款的能力;

4)乙方保证在其成为目标公司的股东后将进一步促进和支持该公司的发展。


三、转让价款及支付

1、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本合同项下的股权转让价款为¥××万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元)。

2、甲、乙双方同意,待目标公司*%股权过户至乙方名下后   日内,由乙方将股权转让款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甲方应在收款之同时,向乙方开具合规的收据。


四、合同生效条件

当下述的两项条件全部成就时,本合同始能生效。该条件为:

1、本合同已由甲、乙双方正式签署;

2、本合同已得到了各方权力机构(董事会或股东会)的授权与批准。


五、股权转让完成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