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融资合作协议
甲方:XXXXXXX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经前期相互了解,就乙方拟对甲方进行股权投资并协助甲方在XXX 证券交易所上市进行战略合作。为规范双方在合作过程中的商业行为,明确双方在合作上的权利、义务,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就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基本情况
1.1拟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甲方为在中国大陆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竹建材(公司概况可以另附)。
1.2拟定的上市目标地 根据企业的基本情况,双方拟定,乙方将协助甲方到 XXX 证券交易所上市。甲方作为拟上市公司,保证公司的业务独立、资产完整且产权明晰,并严格按 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运作。
2.合作方式
2.1、投资方案:乙方以现金方式投资甲方。
2.2、乙方投资之现金作为甲方在完成股权重组之前的净资产增资,增资后由 XXX 公司(第三方公司)进行股改,股改后按(人民币)0.2 元每股发行到XXXX有限公司。
2.3、在甲方完成股权重组之后,根据甲方的财务审计报告确定乙方占甲方股份比例(财务审计报告另附表格)。
3.减持或退股约定
3.1甲方上市成功,按公司法和证券法规定,乙方持有甲方的股份转让权,并约定转让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的三分之一。
3.2甲方预计在 20XX 年 6 月 30 日前上市,若因特殊原因未能如期上市,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退还全部出资额,同时按银行活期利息给予补偿。.
3.3如果在上市前甲乙双方在生产经营或其它方面存在重大分歧或是乙方滥用股东权 利,甲方可回购乙方在甲方的股份,自行处理。
4.优先购买权
乙方有权在甲方再行股权融资时候,按其股份比例(完全稀释)购买相应数量的股份。
5.尽职调查
乙方在股权融资合作协议签署后,有权对甲方进行法律和财务方面的尽职调查,甲方有 义务提供相应财务资料给予配合。
6.声明与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