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入股协议书

 

本协议的投资方分别为:

甲方:                      公司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一致认同,乙方作为新的投资人与甲方共同经营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为该公司股东。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特订立本协议。各方按如下条款,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一条 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1.乙方以货币方式出资,出资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         元),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2.乙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注入以上出资。

3.乙方在成为公司股东之后,依上述两项约定履行出资义务。

第二条 入股及股份的转让

1.依法履行了法定入股程序后,方视为乙方业已入股,成为公司股东。

2.乙方转让股份,须提前叁个月通知甲方,及其他股东且履行相应的法律程序。

3.转让股份在同等条件下第一大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第三条 股东(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 依公司章程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2 依据   %的出资比例享有公司利润,承担公司亏损;

 3 对成为公司股东之前的公司经营利润不享有任何权益、对营业损失及债务亦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成为公司股东之后,若由于公司清偿乙方成为股东之前的债务致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由甲方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 应按本协议书之约定七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款项。

 第四条 承诺

甲方承诺,              有限公司系合法注册,现依法经营的合法公司,否则,向乙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如还有其他损失,应据实赔偿。

第五条 违约责任